出租申請與承諾 | ||||
1、本次公開招租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招租的實物資產權屬清晰,我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出租資產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資產租賃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招租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產權交易市場的相關規(guī)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5、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并承諾如我方發(fā)生違規(guī)違約行為,給貴中心、意向承租方造成損失的,以本項目設定的交易保證金同等金額承擔賠償責任。保證金金額不足以彌補上述損失的,利益受損方可以向我方進行追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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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信息 | ||||
項目名稱 | 武漢市航空側路17號的5間商鋪及2處辦公用房(出租面積合計1273.01平方米)公開掛牌出租 | |||
掛牌開始時間 | 2023/10/11 | 掛牌截止時間 | 2023/10/24 | |
項目編號 | WK2023ZL002 | 掛牌價格 | 附6號商鋪36048元/年;附7號商鋪64728元/年;附8號商鋪31248元/年;附9號商鋪29988元/年;附10號商鋪54000元/年。 2樓辦公用房61056元/年;4樓辦公用房216744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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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所在地 | 武漢市航空側路17號 | |||
租期 | 1年 | 免租期 | 無 | |
首年租金(萬元) | 附6號商鋪36048元/年;附7號商鋪64728元/年;附8號商鋪31248元/年;附9號商鋪29988元/年;附10號商鋪54000元/年。 2樓辦公用房61056元/年;4樓辦公用房216744元/年。 |
租賃期總租金(萬元) | 49.3821 | |
出租面積(平方米) | 附6號商鋪40.05m2;附7號商鋪71.92m2;附8號商鋪34.72m2;附9號商鋪33.32m2;附10號商鋪60m2。 2樓辦公用房212m2;4樓辦公用房821m2。 |
出租用途 | 商業(yè) /辦公 | |
目前狀態(tài) | 租賃期限至2023年7月底 | |||
標的介紹 | ? | |||
出租方信息 | ||||
出租方名稱 | 湖北省地質局地球物理勘探大隊 | |||
評估信息 | ||||
評估機構 | 湖北華盛資產評估土地房地產估價有限公司 | |||
評估基準日 | 2023年5月31日 | |||
租賃價格評估值(萬元) | 49.3812 | |||
批準(備案)機構 | 湖北省地質局 | |||
核準(備案)日期 | ? | |||
一、交易條件 | ||||
掛牌開始日期 | 2023/10/11 | |||
掛牌截止時間 | 2023/10/24 | |||
是否自動延牌 | 是 | |||
延牌規(guī)則 | 如果公告期結束時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小于等于(0)個,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延長周期,最多延長(50)個周期 | |||
租金支付方式 | 半年度支付一次 | |||
租金遞增方式 | 無 | |||
履約抵押金(萬元) | 商鋪0.2萬元/間,辦公用房2萬元/處 | |||
與租賃相關的其他條件 | (一)意向承租方報名登記時須根據承租的房屋位置交納0.1萬元/0.5萬元交易保證金到武漢國際礦業(yè)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賬戶(以掛牌截止日17:00前到達武漢國際礦業(yè)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賬戶為準);不接受擔保或第三方代為支付。 保證金賬戶信息如下: 收款單位:武漢國際礦業(yè)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開戶行:招行武漢光谷支行 賬號:1279 0878 0110 701 行號:3085 2101 5292 (二)意向承租方須在被確定為承租方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與出租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三)租賃期限為1年,租金按半年度支付,先付后用。承租方須在《房屋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半年度租金繳納至出租方指定賬戶。 (四)出租方提出: (1)意向承租方須為依法設立、合法存續(xù)的境內企業(yè)法人、其他組織及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并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自然人,本次招租標的接受聯合承租。承租資格最終審核結果以出租方盡職調查后反饋的書面意見為準,最終解釋權歸出租方所有。 (2)意向承租方須在“信用中國”網(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于報名登記時提供網上查詢結果截圖及查詢的下載件; (3)承租方應在《房屋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交納租賃履約抵押金(商鋪0.2萬元/間,辦公用房2萬元/處)至出租方指定賬戶。租賃履約抵押金在《房屋租賃合同》期滿后,經出租方驗收確認房屋無損毀等情形且承租方付清全部租金及其他費用后,將租賃履約抵押金無息退還至承租方。否則出租方有權直接從租賃履約抵押金中扣取未交付租金、違約金或賠償金等(不足部分由承租方另行賠償); (4)在租賃期限內: ①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將房屋對外轉租、分租或轉借。若需轉租、分租或轉借的,必須提前報出租方審核備案;否則,出租方有權立即終止租賃關系,因此產生的所有法律風險、經濟責任及賠償損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擔,且出租方有權追究責任和損失; ②承租方不得出現與本公告明確的房屋用途不一致的行為,否則,出租方有權立即解除租賃關系,且因此產生的所有法律風險、經濟責任及賠償損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擔,且出租方有權追究責任和損失; ③不得從事擾民的營業(yè)種類,且保證在出租房屋內不得從事違法活動或存放危險物品,如有發(fā)現,出租方有權立即終止租賃關系,因此產生的所有法律風險、經濟責任及賠償損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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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出租方按約定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后,承租方自行負責裝修,不得影響房屋固定設施的結構及消防配套設施(若承租方按實際使用確需部分改造的,必須征得出租方書面同意批準后,方可對房屋進行適量改造或增加設施,其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6)租賃期間房屋的管理由承租方負責,對房屋結構出現的不安全因素,承租方應及時向出租方報告。若承租方發(fā)現房屋結構出現不安全因素未及時向出租方報告,其責任由承租方承擔。若因發(fā)現不及時造成房屋及出租方的裝修、裝飾部分損失,由承租方負責。 (7)意向承租方須承諾按時交納租金和按約定應當由承租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租賃期間的水電、垃圾衛(wèi)生、防火、防盜、“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wèi)、物業(yè)費等費用。 (8)租賃期間,承租方應合理使用所承擔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水、電、氣設施,卷閘門、門窗等),租賃期內發(fā)生損壞的,承租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承擔賠償責任。 (9)承租方應注意水、電、氣的安全使用,經常檢查,防范事故發(fā)生。由于使用和財產保管不當及其他自然災害原因造成的損失或發(fā)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水、火災等)均由承租方負責,出租方有權對受到的損失依法追究賠償。 (10)房屋租賃合同到期之日,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歸還本房屋的使用權及管理權。因承租方對承租房屋裝修改造而形成的建筑部分均由出租方按現狀無償承繼,對不符合要求的,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恢復原貌。未經出租方同意留存的物品,出租方有權處置。 (11)本次出租涉及交易雙方的產權交易服務費由出租方承擔。 (五)合同履行過程中,如遇國家政策、政府相關部門決定要求收回出租房屋等不可抗力因素,雙方免責,互不追究違約責任。 (六)意向承租方應完全認可由出租方委托的湖北華盛資產評估土地房地產估價有限公司提供的《資產評估報告》(鄂華盛評報字[2023]第103號)中的全部內容并不持異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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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項披露 | (一)出租方提示: 1.標的情況:本次招租的5間商鋪及2處辦公用房原租賃合同已于2023年7月底到期。上述7處房屋(門面)原承租方在本次公開出租中,同等條件下,享有優(yōu)先承租權,但須在產權交易機構內行權。如原承租方未在本項目掛牌有效期內向武漢國際礦業(yè)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遞交承租申請并交納足額保證金的,則視為放棄承租。若最終承租方非原承租方,合同簽訂后,出租方將協助辦理清退事宜,但最終承租方必須承擔延期交付租賃標的等風險。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賃申請前需對標的進行充分的調查、了解,遞交租賃申請時須承諾已充分了解標的現狀和瑕疵,并對本次租賃行為可能存在的風險(包括但不限于延期交付等方面的風險)有充分的認識,不因租賃后可能產生的任何經濟或民事糾紛而向出租方和武漢國際礦業(yè)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進行追責和索賠。 2.本次招租標的不設置免租期。 3.從起租之日起,租期1年,先付后用。承租方必須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繳清半年度租金后方能交付使用。如在規(guī)定期限內款項未結清,出租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相關法律責任。 4.本項目所產生的相關費用由出租方和承租方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各自承擔;在產權交易機構發(fā)生的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二)房屋目前處于出租狀態(tài)。 (三)待本次公開出租的租賃期滿后,承租方若有意繼續(xù)承租該房屋,應再次通過公開市場交易獲取租賃權。 (四)出租方對承租方開具財政非稅收入票據。 (五)標的是以現狀出租,承租方應無條件接受該標的。如標的中所涉及的房屋信息與現狀有差異,則以《資產評估報告》(鄂華盛評報字[2023]第103號)中評估信息為準,面積差額變化不影響本次產權交易的價格和結果。 (六)本項目其他需披露的事項詳見《資產評估報告》(鄂華盛評報字[2023]第10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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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處置方案 | ||||
組織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 | |||
是否采用動態(tài)報價 | 否 | |||
報價方式 | 多次報價 | |||
三、承租資格及審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記審核 | 是 | |||
承租方資格條件 | 意向承租方須為依法設立、合法存續(xù)的境內企業(yè)法人、其他組織及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并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自然人,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承租,承租資格最終審核結果以出租方盡職調查后反饋的書面意見為準,最終解釋權歸出租方所有。 | |||
四、保證金交納規(guī)則 | ||||
收取方案 | 商鋪每間0.1萬元;辦公用房每處0.5萬元。 | |||
交納時間 | 報名就交納 | |||
交納截止時間要求 | 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帳時間為準) | |||
交納方式 | 銀行轉賬??? | |||
收款賬號 | 收款單位:武漢國際礦業(yè)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開戶行:招行武漢光谷支行 賬號:1279 0878 0110 701 行號:3085 2101 52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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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內容及處置方式 | 1.掛牌截止后,經資格審核,如僅有1個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辦理承租登記手續(xù),則采取協議的方式成交。掛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則采取網絡競價方式進行交易,各合格意向承租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直接轉為競價保證金。未競得轉讓標的的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3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至原繳款賬戶。 2.經資格審核,被確定為不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3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至該意向承租方原繳款賬戶。 3.雙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后,武漢國際礦業(yè)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將在3個工作日內從交易保證金中扣除承租方應交納的交易服務費,并將剩余的保證金無息退還至承租方,交易保證作用終止。 4.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形時,意向承租方所交納的全部保證金不予退還,武漢國際礦業(yè)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將直接從該保證金中先扣取武漢國際礦業(yè)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按約定應收取的全部產權交易費用,余額將作為對出租方的經濟賠償,經出租方書面申請后支付。若保證金不足以彌補出租方和武漢國際礦業(yè)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經濟損失,出租方和武漢國際礦業(yè)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還有權進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經濟責任:①掛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單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請的;?②以協議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確認為承租方后不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③以網絡競價方式確定承租方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參與競價及應價,?或者在被確認為承租方后不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 5.除非出租方和承租方另有明確約定,否則從房屋租賃合同生效時起,扣除交易費用后剩余的保證金自動轉為合同交易價款的一部分,保證金保證作用終止,合同雙方權利義務按合同約定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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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機構聯系方式 | ||||
交易機構聯系人 | 曾先生 | 交易機構聯系電話 | 027-87877796,18702705658 | |
交易機構聯系地址 | 武漢市武昌區(qū)知音廣場5樓 | 交易機構聯系傳真 | ? | |
受讓方/投資方/承租方應提交的附件材料 | ||||
材料名稱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復印件 | 是否需要電子版 | 下載模板 |
法人提供:同意承租標的的內部決議文件(原件,嚴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進行決議) | 需要 | 不需要 | 不需要 | ? |
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加蓋公章的副本復印件) | 不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 |
法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二代證正反面復印件,加蓋公章)、授權委托書(原件) | 不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 |
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正案(復印件) | 不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 |
自然人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 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 |